2025年4月27日

美新规将限制使用中资电池的电动车税收优惠


快科技12月2日来自美国的报道,财政部在12月1日发布的一项公告中明确,自2024年起,涉及中国等特定国家生产或组装的电池组件的美国制造电动汽车,将不再符合《通胀削减法案》(IRA)下高达7500美元的税收抵免资格。更为严格的是,自2025年开始,若清洁汽车所使用的关键矿物,如镍和锂,由所谓的“受关注外国实体”(FEOC)提取、加工或回收,也将不再获得税收优惠。

美国财政部的这项新规主要针对中国、俄罗斯、朝鲜以及伊朗等国的公司。只要公司在以上国家注册或其国有控股比例达到或超过25%,那么该公司即被划分为“受关注外国实体”。该决策是基于2022年8月由美国总统签署的《通胀削减法案》,该法案旨在减少美国国内的能源消耗,促进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并于当年9月正式成立立法。

据悉,在2023年4月,美国发布了《通胀削减法案》的具体执行细则,并公布了获得补贴的电动汽车列表,总计有14款汽车获批。然而新规则一出,日韩等品牌被排除在享受税收优惠的范围之外。根据规定,只有在北美地区最终组装的电动汽车,才有资格通过税额扣除的方式获得高达7500美元的补贴。

进一步的细化政策还包括对电池组件来源的规定,如果电动车使用的电池组件超过50%是在北美组装的,可以享受每辆3750美元的补贴;若电动车使用的关键矿物,如镍、锂等由美国或与美国签署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开采、加工超过40%,也会得到相同额度的补贴。

韩国媒体表达了对这项新规的担忧,在阿拉巴马州组装的现代汽车GV70原本符合补贴条件,但由于新细则的颁布被排除在外。不仅如此,一些在北美设有工厂的日本汽车制造商和部分美国本土汽车品牌,也因为其电池组件不满足新规定而无法获得预期的政策支持。

这项新规将对美国本土的电动车制造商产生显著影响,促使它们加速本土电池生产线的建设,减少对受关注国家如中国的依赖。摆在跨国汽车公司面前的将是一个难题——调整供应链,以符合美国新的税收抵免政策。这一变革也可能会进一步推动全球电动车产业链的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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