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修订,保障强国建设与民族复兴伟业
日前,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迎来了新的修订,该修订版将自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是继党的十八大以来,该《条例》第三度进行大幅修改,为了适应新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要求,党内纪律处分制度实现了再次升级。经过此次修订,《条例》总条款达到158条,新增了16条,修改了76条。
随着党的二十大的成功召开,党对坚持严格党内纪律的基调更加强调,特别是在党纪党规方面提出更高要求,指明了修订《条例》的方向和目的。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显著,但在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党纪处分规定的不足,需要通过进一步细化规定,强化铁的纪律“长牙”发威,确保党员干部能够戒骄戒躁,依纪依规行事,将严明的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在新增内容方面,《条例》针对统计造假、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和不正确履行信访工作职责等行为提出了具体的处分规定。另外,针对滥用问责权力或问责不负责任等行为也作出了明确规范。这一系列新增条款都是为了落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解决当前管党治党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此次《条例》的修订,特别强化了对违反财经纪律和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一些党员干部出现了违背财经纪律的行为,涉黄涉毒等违法问题也时有发生。因此,《条例》明确规定了这类行为的处罚力度和界限,用以确保执纪执法的统一性和有效性。
网络时代的党员言行同样受到制约,《条例》新增明确了,党员在网络空间中违背社会公序良俗、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将受到从警告到开除党籍不等的处分。这是党纪面对网络时代挑战的积极回应,是对党员主动适应新时代文明规范的要求。
政治纪律作为党内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特别是针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搞“政绩工程”等行为,《条例》进行了针对性调整。对党员干部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政绩观扭曲或者错位,从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劣迹斑斑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实施从重或加重处分。
总而言之,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坚持和强化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举措。这一新的纪律规范不仅凝聚了党内对纪律建设的共识,更是为中国特色现代化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伟业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必将成为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的关键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