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调整高端技术出口管制,人类克隆与稀土加入限制行列
根据最新官方消息,我国商务部和科技部日前联合发布了新修订的《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下称《目录》)。此次《目录》的调整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立即生效实施。重要的是,凡涉及军民两用技术,将依法纳入出口管制管理之中。
据悉,此次《目录》修订的动作颇为积极,共剔除了 34 个技术条目,并且新增 4 个,对 37 个技术条目进行了修改。在被删除的部分,包括了6项过去禁止出口的技术,诸如绿色植物生产调节剂制造技术,及28项之前限制出口的技术,如医用诊断器械及设备制造技术和目标特征提取及识别技术等。与此同时,也新增了1项禁止类技术条目,即人的细胞克隆和基因编辑技术,显示出对高端生物技术管控的关注。
值得一提的是,新增加的3项限制类出口技术条目中,有对农作物杂交优势利用技术、散料装卸输送技术、激光雷达系统等的控制。象征着国家对农业生产技术和先进传感技术的战略性考量。相关企业可根据规定合法申请出口许可,从而合规地进行国际交流和合作。
在调整修改的37项技术条目中,有涉及中药材资源及生产等6项禁止出口的技术和经济作物栽培繁育技术、有色金属冶金技术到大型高速风洞设计建设技术等31项限制出口的技术。特别指出,“稀土的采矿、选矿、冶炼技术”在此次《目录》中被首次明确列入,反映了我国对于稀土资源的重视和对相关核心技术外流的管控。稀土作为一种重要的战略资源,在国防、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有广泛应用,调整出口管制,符合国家长远利益和行业发展的需要。
同样在修改之列的还有大型高速风洞设计建设技术,包括特殊功能结构设计、宽温域特种金属/复合材料性能分析以及大型复杂装备智能制造与先进测试技术等。这些技术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领域,是国家重要的技术优势和国际合作的敏感领域。大功率电弧加热器技术、大功率可控硅整流电源技术、高焓长时间运行技术等也均被列入限制出口范畴,显示了国家对这些关键技术的动态管理与适时调整。
此次技术出口目录的调整,既反映了我国对现有技术发展水平和国际形势的认识,也展示了对核心技术的保护和对重要行业的支持。从长远角度看,这体现了国家加强技术安全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经济利益的决心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