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教育局近日对杭州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46号提出的建议进行了回应,这份提议的要点主要是”从法院判决上保证学校敢于实行体育教育”丶”多重防护防止父母过度追责”等等,教育局表示将展开一项关于校内文体活动风险自愿接受的研讨,并鼓励家长为学生或幼儿购买综合保险,保障其活动的安全。
作为重要的教育环节,体育教育对于锻炼学生的身体素质,培养其意志品质,促进行体健康发展都有深远影响。然而在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地方在中小学体育教学的实施遭遇了困境。软弱体质或者先天疾病等原因导致的运动意外伤害,在很多情况下引发了家长和学校之间的矛盾。为了省去麻烦、规避责任,一些学校干脆砍掉了在体育课程中的高危项目,比如单杠、跳箱等。
不仅如此,学校为了避免孩子在课间活动中发生伤害,甚至禁止孩子跑跳打闹,并有的学校直接取消了体育课的正常授课。这种现象在山西一幅视频中得到了证实,在视频中,一位老师因为课间活动被禁止而抱怨,在课间大约70%的学生不愿意走出教室。新华社记者对中小学进行的调查发现,一些学校为了防止孩子在剧烈活动中受伤,只许其在课间10分钟内上厕所,并禁止其做其他随意活动。这种”圈养”式的体育教育导致孩子锻炼时间不足,免疫力差,体质下降,这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精神是相违背的。
我国的义务教育法明确指出,学校应当保障学生的课外活动时间,组织开启文娱等课外活动;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应与未成年学生的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共同配合,合理安排未成年学生的学习时间,保障其有充足的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我国法律赋予了中小学生充足的体育教育和课间活动的权利,因此,那些因为害怕承担责任而剥夺学生这些权利的学校,无疑是在涉嫌违法且不负责任。
我们在抱怨的同时也必须思考解决问题的策略,如何让学校安心开展体育教学活动,让学校放心地将课间的10分钟还给孩子,对此,杭州市政协给出了一个建议。从相关建议以及教育局的答复中,我们可以看出核心思路是让所有主体明晰责任边界,减少运动伤害的发生,并通过购买商业保险进行风险兜底,这在从司法实践层面上给出了明确的保障,对于以后的学校和家长的行动都起到了积极的引导作用。
为了避免孩子在课间锻炼或体育课程中的受伤风险,学校在开展体育教学和课间活动时,也应做好充足的准备。比如通过体检了解学生的体质健康状况,在学生全员覆盖的基础上购买综合保险,通过宣传和引导降低学生身体意外伤害的概率,缓解伤害的程度,消除意外伤害责任风险以及赔偿顾虑。此种做法无疑是符合所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更符合孩子们真正的成长需要。